恢复已删除的项目

“已删除邮件”文件夹适用于您使用的每个 Zimbra 应用程序。当您从应用程序打开“已删除邮件”文件夹时,只会显示特定于所选应用程序的项目。但是,当您从任何应用程序选择清空已删除邮件时,会删除所有应用程序中的项目。

在清空“已删除邮件”文件夹之前,将其中的文件拖放到其他文件夹可以还原这些文件。

如果在右键单击“已删除邮件”文件夹时显示还原删除的项目,就能从“已删除邮件”中还原之前删除的邮件。

  1. 右键单击已删除邮件文件夹,然后选择恢复已删除的项目

  2. 选择要还原的一封或多封邮件。

  3. 单击恢复到,然后选择目标文件夹或创建新文件夹。

  4. 单击确定

  5. 关闭。

从“已删除邮件”中删除的项目可以在从“已删除邮件”中删除之日起的 30 天内还原。30 天后,这些项目将被永久删除。

“已删除邮件”中剩余的邮件可能会被自动清除,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还原这些邮件了。